拍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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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5-21 20:4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父因为生意失败,债主到法院起诉要求拍卖家中唯一住房和一店铺.
2010年4月27号拍卖的时候亲人帮忙竞拍.因为当时无人竞拍所以家人以评估价拍得房子(而且房款已经付清,法院受诉也全办理号了).店铺也被别人拍了.
但是昨天拍卖行告知因为就一个人竞拍所以不作数,要重新拍卖,但是问题就来了,店铺也是在以无人拍卖的情况下别人以评估价拍得店铺,但是不用再次拍卖,为什么我的房子就要再次拍卖呢.?这其中是否有猫腻.?拍卖行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我该如何去解决??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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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21 20:4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拍卖有公证吗,如果没有法院是要派人到场监督的,如果这两个都没有的话,那么拍卖程序上绝对存在问题。拍卖法中规定,法院委托的标的必须要有竞价过程,也就是说必须要有两人以上才可拍卖,这个好像也没有符合。拍卖会本身就是一个法律行为,不是拍卖行说不算数就不算数。拍卖行绝对存在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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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21 20:4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不低于拍卖的底价应该是有效的,一般是以评估价打折作为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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