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撞上未行驶的机动车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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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5-13 23: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骑电动车不小心撞上一辆刚刚停在《右行驶道上》的小轿车,都是顺道,但他停的位置不对,他停在中学校门口的马路右行驶道上,不是边道事行驶道上偏一点,我撞在他轿车左边的后尾巴上,这样的事故责任会怎么判定,谁的责任更大那,跪求懂交通规则的帮忙解答下,满意追加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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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3 23: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在临时停车或停放的时候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车辆违反规定停车,但毕竟车是静止的,如果你驾驶电动车的时候注意观察的话,就不会发生这个事故。所以,责任上,你应负主要责任。如果你没有伤,则你应赔偿轿车60%~70%的车辆修理费用,同时轿车在2000元责任范围内给你修理电动自行车。如果你伤了,则对方在10000元的范围内承担你的医疗费用。超过以上两个限额的部分,你自行承担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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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3 23: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又违章停车吗 有的话让交警罚他款,他的轿车修理费用你得全包,责任你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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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3 23: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情况,电动车负主要责任,汽车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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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3 23: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上都是你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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