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只签协议,但没办过户手续,事隔五年,卖方要收回,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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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5-13 21: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五年前买了一个平房,当时签了买卖协议,但是一直没有过户更名,由于房价猛涨,动迁不断,现在平房的房价已经是原来的好几倍了,正是因为这样以前卖房的房主声称妻子不同意卖这房子,虽然房主签了字但他妻子没签字,说协议不生效,要把房子收回,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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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3 21: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共有的话要2个人签字的,但是他违约,要付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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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3 21: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签署的协议,他必须要赔付两倍的违约金,具体要看协议上是怎样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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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3 21: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东可以要求收回,但是要看你们当初的买卖协议是怎么签订的,涉及违约赔偿的条款是如何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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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3 21: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这种情况,原卖主是有权利收回的,因为协议如果需要双方签字,而你的协议只有一个人出面签字的话,那么,你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以后买房一定要过户到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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