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 律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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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5-13 22: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骑一辆电动车,由西向东正常行驶中,突然被一辆后面追尾的两轮摩托车撞出十几米远,本人拨打120救护车又打了122报警,后摩托车驾驶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本次交通事故,经交警判定,1摩托车驾驶人严重醉酒驾车失控,2无证驾驶机动车,3没有戴安全头盔,4。与本人电动车追尾。是发生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本人骑电动车,借机动车道行驶,是次要责任,但是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判决,却给我们下了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赔偿责任书,后本人向中级法院提出上述。经过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层数不变,由于一审乌保安家属说,住院费用发票丢失,一审法院证据不足不给于判决医药费,但是在二审中中级法院仅凭有证据证明住院治疗,在没有交款凭证的条件下就判本人承担医药费用,本人感觉非常不公平。
法律明文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承担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而现在 法院却判我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责任!问一下这样的判决公平吗?已经二审了,我该怎么办?没有发票可以判医药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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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3 22: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1,由于对方是死亡的,所以多少你会有点责任。2。次要责任是交警队出的,法院判的是30%,。个人认为:30% 有点多了,应该在15%--20%左右。有可能是法院考虑到你家的经济情况比较好,要让你多赔点。3。没有票据证明,不给于判决医药费,是对的,但是住院治疗是事实,是可以查寻的,最终判不判由法院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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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3 22: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法律之外,每个省市都会有自己关于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这类的细则,原则上法院判案时会参照的。即便判了你百分之二十,加上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费用,你同样少付不了多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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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3 22: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有时候就是这样的,我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法院是原则上不违背就是,次要责任肯定给你,次要占百分之几十就不是我们认为的那样,他们有时候是带情感色彩的,也可能是受害者有托关系,不要把法律想的绝对公正。。。上诉也很难改变一审判决的!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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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3 22: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终判不判由法院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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