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对于以上房产,我是否也该享有产权?是否,现在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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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1-23 18:3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父母于此时此地判决离婚,法院调解书上将当时我们所居住的普陀区的一处两层私房产权判给我父母各半所有,只提及我是他们的唯一女儿,其他只字未提。我生于1982年2月26日,当时我19周岁,已工作,但在他们分居时(98年)还在读书。现此处房产证一本,名下三本户口簿,面临动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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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3 18:3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单就现房产所有权来讲,你不应享有产权.但若依户口在里面的原因动迁可能享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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