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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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1-23 18: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但公司要求员工交纳租用费大概一共要600元.这个费是不是不合法我是否可以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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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3 18: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除出资招用、出资培训或者与劳动者签定保密协定外,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你必须对照你的合同,看看:1、你是否提前解除合同2、有没有上述三种情况3、有没有约定违约金依我估计,你们没有过上述三种情况,并且“租用费”也不是违约金的范畴,所以你不用支付。如果发生纠纷,可找劳动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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