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说伤筋动骨得休息三个月 我就是想问饭店是否该负责此事,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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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1-23 19: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6年1月24日晚我们在店里吃年夜饭`由于我们住的远我就想早一点回家,刚到更衣室就见个坏掉的空酒瓶在凳子上放着,我当时想都没想就想把它拿开好换衣服回家,可是一拿,就见大拇指血大量流出,当时大拇指筋就断了想动不能动,马上饭店经理和领班就陪我到医院做了拇指缝合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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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3 19: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由于节日期间较忙,直到今天才看到你的问题。就你所述情况,饭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向其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补偿金(若有)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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