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以前定的补助标准现在还适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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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1-23 19: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爷爷在五六十年代时期因在公社生产小组中挖土不幸被砸伤,造成左腿被截肢。当时公社只是为我爷爷登记一下,然后就是每月发放10块钱补助,一直持续至今。现在他卧病在床,身体已经偏瘫,急需医药费。我想问的是:现在过去这么多年了,为什么发放补助的钱还是每月10元?按照现在的生活与医疗标准,这些钱只是杯水车薪。请问以前定的补助标准现在还适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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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3 19: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按道理说,现在每月发放10元钱实在太少,标准早就应该提高。你爷爷已经构成残疾,很严重的损伤,补助标准远远高于这个数额,但你家为什么到现在才提出这么个问题,这样给事情的处理带来了麻烦。这个问题涉及的政策性很强,请你到乡政府,县民政局咨询并要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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