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书这样不合理,主要次要的赔偿损失?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0-11-23 20:5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方驾驶摩托车直走方向,不料对方驾驶电动车突然横过来,我来不及刹车之后两车相撞,认定书是对方主要,我方次要,你认为这样合法吗?我方没有违规啊,是对方没有主动避让他应是全部责任的?请问主要、次要的赔偿损失是为多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1-23 20:5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机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因此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的比应当是70%比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