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我该运用怎样的法律规定,该怎样办呢? 我真的很绝望,也很无奈,我请求你给予再次帮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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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1-23 21: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你们好.你们真是个为民,务实,清.我在此向你们表示非常的感谢.你们对我的案件的回复,使我明确了方向.我感谢你的帮忙.我的执行案件.已申请法院执行有两年多,我想了许多办法,但是到现在都没办法进行执行.现在搞到佛山中院了.请求佛山中院监督执行.但中院收到监督执行信也有三个月了,也没办好.哎,我很绝望啊,感觉没希望.但我觉得法官的执行意识很不好.哎,我真的很绝望,不知怎么办好?请求你们给予帮忙.指点.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的产权以房产证为准,但被告对房产是有使用权的,(第三人还未付足房款,应视为未取得使命权.)故由法院强制第三人搬出房屋,后将房交原告使用或出租以获受益,以达到执行该案的目的.我为这个案件已花费不少钱了.哎,该怎么办呢?但为什么法官不进行执行呢?难道我的债务就没办法追回了吗?,我该运用怎样的法律规定,该怎样办呢?我真的很绝望,也很无奈,我请求你给予再次帮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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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3 21: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坚持不懈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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