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原材料如何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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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2 09:5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甲公司以一批库存商品换入乙公司的一批原材料,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是20000,增值税率均为17%;假设库存商品的计税价格是25000,原材料的计税价格是23000,甲公司因资产交换以银行存款支付运费350,甲公司如何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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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2 09:5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视换出资产的类别不同而有所区别:
1.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相当于按照公允价值确认的收入和按账面价值结转的成本之间的差额,也即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在利润表中作为营业利润的构成部分予以列示。借: 原材料 25,3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4,2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4250
银行存款 350借: 主营业务成本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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