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规定时限还能认定工伤吗?通过什么途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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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1-24 04: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农村信用社工作,至今已有20多年,一直签有长期工作合同。2001年2月14日在回家的途中,我不慎被农用三轮车所撞,伤势严重!!在家人和领导的积极奔走下,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才得以出院。但至今仍依靠药物控制病情,医药负担巨大。信用社未在规定的一个月的时间内向有关行政部门为我申请工伤。遗憾的是我当时病情严重,不能操心,而家人对此知之甚少,以至耽误了时间,也未提出工伤申请!!现我病情已基本稳定,遂与领导协商处理此事。社领导最后意见是发给我原工资,但不给我办理工伤。我原工资为1200,我不知道这样跟定工伤相比哪一个对我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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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4 04: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种情况是否已经构成伤残了呢?如果单位已经支付了医疗费用,并且发原工资,我认为是否工伤意义不太大。上述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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