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就业意向书有没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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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1-24 04: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名博士生,去年在人才市场和一家单位签定了一份双方意向书。
具体内容如下:
就业意向书
经双方协商,本人愿意到XXX公司工作。具体条款以正式签定的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为准。
如有违约,一方必须向另一方交纳违约金2000元。
学校:XX大学
专业:XX专业
本人签名XXX日期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XXX公司代表XXX日期xxxx。xx。xx
这份协议书只有我和对方公司代表的签字,没有盖章。现在我不想去对方公司了,我也通过邮件和电话通知对方公司的代表,但对方时不时的打电话到我们学校投诉我。同时要我给他们公司交书面的毁约申请,并交2000元的违约金。
请问我这样算不算违约,要不要交2000元给对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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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4 04: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协议并不能约束你的人身,让对方起诉去是违约,需要交违约金。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首先,对方单位的代表是否有权代表单位签约,是否有授权?没有范围的公章是否合同未生效等都是不明确的问题,建议你到我所详细咨询。合同未生效自然你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这份意向书是成立并生效了,如果就业协议书尚未签订的话,目前很难说违约。首先,意向书里并未确定你应当何时开始去公司工作;其次,意向书里也未明确说明你应于何时前与对方签订协议书;第三,鉴于以上始期未约定,因此你的义务只是预期的,而现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所以你并没有现实的义务,也就不存在违约了。所以,你没有违约,也不用交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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