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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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6-11-30 19: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律师您好,我有一处自建造的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办理在儿子名下,当时儿子是未成年人,但是房屋一直都是我来使用,房屋所有权证书也是由我来保管,一直到去年,我的儿子自行把房屋出租,一人拿走房款,我只是用儿子的名义办理的房屋所有权。一直没有交付给儿子使用过。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是怎样认定我的房屋所有权的?是不是我还是房屋所有权人?请您们给我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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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1-30 19: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子女所有,但是不影响使用权的。房产证: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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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1-30 19: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情况下,登记具有对抗效力,也就是说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就认定其为所有权人,但如果你有证据能证明你是房屋的所有权人的话,你可以到法院去打一场确认之诉的官司,先让法院确认你是房屋所有权人,然后以生效的法律文书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手续。你想要确认你的所有权,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房屋实际由你出资建造,并由你长期占有使用方面的证据,证人证言有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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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1-30 19: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父母出资购房,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视为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予,未成年子女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如果未成年子女成年后不尽赡养义务,虽然父母出资购房,但也无权要求收回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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