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未婚妈妈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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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6-1-8 09: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今年23岁。17岁左右的时候找个了男朋友。在一起3年左右了。后来怀孕了。怀孕5个多月的时候去医院检查。检查的是双胞胎。本来他家人说打掉的。但是医生生可能有危险。我家人也就不同意打掉。但是他家人的也不同意结婚。还是要我打掉。后来还是生下来了。因为我家没有能力养2个孩子。所以一边带一个。现在也快3岁了。
因为是2个女孩子。所以我想把2个孩子都带在身边。但是他家现在也舍不得给我带。请问我可以要回来吗?但是实在没有能力养2个。如果可以我来带。可以向他家要孩子的抚养费吗?因为没结婚。是不是也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不行的话。请问还有什么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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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8 09: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婚妈妈在孩子出生前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孩子出生后受法律保护,对方需要缴纳抚养费。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明确: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法律程序。不经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事实上就是非婚姻状态,其形式和内容都无法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不论生父还是生母,都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孩子独立生活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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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8 09: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结婚。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未婚生育的孩子,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您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费。你朋友具有法定抚养义务,你可以要求其支付抚养费,不给的话,可以起诉,官司定赢.未婚生育的孩子,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如果你无力抚养,你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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