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诉讼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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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9-5-8 21: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和丈夫是奉子成婚的,他是浙江人,我是广东人。婚后4个月生儿子一名。从领结婚证开始到现在,已经分居一年半,儿子一直由我抚养,男方从未支付过一分费用,现在我提出离婚,他以我要儿子和更改儿子姓氏(改随母姓)为名,拒绝支付孩子所有一切费用。我应该怎么办?如果我诉讼离婚,应该向广东法院还是在浙江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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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5-8 21: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若孩子随你生活依法他应支付孩子所抚养费用,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应向其经常住居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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