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车撞死人付全责需要付的责任 而且是在有警示标志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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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11-26 01: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律师我苦命的妈妈在2010年11月7日在马路上施工(我妈妈是公路上绿化工人,当时在离她施工地前面远处放有警示牌 ,前面还有几辆电动车),我妈妈是在马路的最边上施工,车辆正常行驶是绝对撞不上去的,开车的人车估计开的很快 把警示牌 4辆电动车 和我妈妈直接撞上去 往前推了 23 米多 最后撞上路边上的石排停车把我妈妈直接顶在了石排上,交警判定对方开车全责,车辆检查是正常的 估计是睡着了,驾驶人关了一天就放出来了,他需要判刑吗?判多少年?他有保险 他现在还很逍遥。经济赔偿怎么算。我应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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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6 01: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找个律师好好咨询下,详细问问,法律是硬的。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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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6 01: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是这样的。对方全责,你妈妈如果不幸去世的话,对方不单要承受民事责任还要担当刑事责任按照规定,对方全责的话,那么你应该得到的赔付如下你妈妈的年龄和当地收入的平均 你们子女如果没有成年 或者你的爷爷奶奶还健在 这些都在赔付之内, 就 南京为例一般可以拿到35万-40万左右,他既然是全责,我个人认为 可能他有保险,交警觉得他能给起你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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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6 01: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像法院起诉。请求公安交警部门协助提供现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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