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单位这样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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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1-24 13: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们单位是自负盈亏单位,在单位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凡是正股级以上的人员,在单位放长假期间,全部领取的是百分百的全额工资,而我们这些付股级以下的人员领取的都是百分之六十的工资。
我想问一下:单位的这种做法符合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吗?
还有就是由于分工的不同,单位同样也是这种做法,在单位里有的付股级是全额领取,有的则是百分之六十领取的,觉得不公平的,想问一下,单位这样做到底和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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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4 13: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放长假期间期间如果不工作,且说60%工资不低于当地发放的生活标准。则该做法不违法,但不合理。如上的前提是,贵单位为劳动管理单位。不合理.但是否违法需要看放假的时间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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