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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11-25 11: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有一个弟弟,母亲已经去世没有遗嘱,父亲健在。
2004年,在亲戚撮合下,父亲同意将所属他名下的房产(当时房产权不是100%,后由我夫妻二人补交6000余元房款后才成为全产权)与弟弟提前做分割。2004年该房产总价值不到4万元,按4万元算。同年我与弟弟协商,并协议如下:我给予我弟弟2万元,购下我弟弟应分得的房产部分。并分两次付清,首次付1万元(弟弟已经签收),余下1万元将于2007年5月份搬出时(后)一次性给清我弟弟!(因为我弟弟婚后至
今仍然住在此房中,所以余下1万元至今未给)。协议上有双方手印为证,有亲戚作为见证人签字。
当时为了便于过户,父亲、我和弟弟到公证处做了公正。公证书1:父亲把自己名下的全部房产赠与我,我接受。 公正书2:我弟弟放弃继承,并将属于自己的部分房产以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我,我同意并接受。
公证处公证后我便拿公证书到房产局过户,并用此房做了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1.4万元,后由我们夫妻共同偿还贷款。(2009年8月提前还清了贷款债务)
2006年3月份,为筹集资金,我单方和弟弟签了一个出售该房的协议,并作价该房为4.1万元,并协议该房款分阶段几次给清,给清后即可过户给我弟弟! 我当时先签收了1.5万元,同月因觉得我弟弟没有诚意,故决定退还已签收的1.5万元,并终止该协议。我多次电话通知弟弟请他拿回我签收的1.5万元,并终止该协议,遭到弟弟拒绝。1.5万元弟弟至今未收,并一直居住在此房至今,未搬出!
目前弟弟与父亲同住此房。
以下为我和弟弟之间的单方协议的照片:协议就一份,原价在我弟弟哪里。上面由我弟弟签名和我的签名,没有手印(日期是2006.2.16号),后还有我爸爸签字,日期是2006.2.17,是我不在场的情况下我弟弟找我爸爸后补上去的!补充一下,我弟弟哪里还有我一份我签收1.5万元的收条!
我的目标:我和弟弟之间,房子的产权不在转让给他,产权归我。
我的提问: 一、如果我有违约的地方,我愿意承担,请问算上违约,我最多应该给我弟弟多少,作为补偿?

二、夫妻共同还贷,请问这套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三、我想了断此事,搬回此房,请问如何做呢?

四、如果我父亲出面干涉此事,请问我父亲能否收回赠与我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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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5 11: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如果你弟弟坚决不同意,而他又继续给你钱,你只能同意,除非他不给你后面的钱,你才可以起诉他让他退房或者给钱。第二,共同还房贷还是要看名字在谁下,若是单方的,仍是单方财产。第三,同第一,除非你弟弟违约或你们协商一致,否则你要不回来…第四,这不叫赠予,而叫遗嘱,你父亲可以撤销遗嘱的,但前提必须是再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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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5 11: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产买卖以登记为物权变更的要件,你所买房子没有进行过户登记,所以你未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2、但是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对方退还房款,支付因对方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比如,房屋升值部分的损失等。如有疑惑可以加我好友,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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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5 11: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问题已经答复过一遍,但前面答复可能误导当事人,故再答复如下:一:你们购房协议的效力暂时不讨论,根据协议,对你弟弟的付款时间进行了约定,但至今你弟弟没有付款的话,已经违约,你只需有相关证明表明你弟弟没有继续付款的意思,即可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你弟弟承担违约责任,故你不用补偿费用的。二:夫妻婚后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故该房子也是的。三:家庭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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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5 11: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有此合同标的也在 如果你弟弟请了律师 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四、可以收回对你的增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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