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单位解除关系二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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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12-10 12: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本人2008年6月进入一家软件公司,当时和公司约定享受保险待遇,但是公司
以在办一个人保险比较麻烦,所以在2009年1月签2009年1月到2009年12月一年的
合同,合同到期后,在2010年1月又续签了2010年1月到2010年12月的合同,但是
到2010年公司不予续签合同,并且提前一个月口头通知,我想问这种情况,我拒
绝解除合同,如果解除合同能否得到赔偿。
2.如果合同到期,单位说不再续签合同,但是不解除关系,我想问那如果单位随
时解雇,我还能收劳动法保护吗,能得到赔偿吗?
还有我2008年6月到2008年12月这段时间的赔偿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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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0 12: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1.社会保险是强制保险,单位一定要缴纳。2.2008/6-2008/12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有实际劳动关系的,也要缴纳社会保险。另外,进入公司后一个月内要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单位要付你2倍工资。也就是说你2008/7-2008/12公司单位应该给你双倍工资。3.合同到期就是合同终止,如果你没有提出加薪的相关要求,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你可以打12333咨询或申请仲裁,但是我劝你事先把《劳动动合同法》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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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0 12: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印你的工资单,证明你确实一直是单位的员工,可以得到补偿,至于你的补充问题,单位会解释为你的试用期,不过劳动法规定,按照你的工龄来讲,试用期不该是半年,所以有补偿,但是补偿的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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