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家上市企业,为了应付检查,劳动合同造假,把入职时间提前一年了,是不是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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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11-26 16: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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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6 16: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违反法律是肯定的,这种违法性在形式上看起来可以应付检查,但并非天衣无缝。可是,你做为公司的一员,为了保住你的工作,你也是不敢出来检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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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6 16: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不过你可以依据该合同让单位补交你的保险.真不理解为什么要造这个假,公司会明白,他们这样做会引起更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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