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劳动法的朋友帮帮忙我签的是08年1月3号到2010年1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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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11-26 16: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合同约定每周工作五天,每天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试用期工资是2300.别的都没有约定,试用期过后是2500但合同没写,但是每周我只有一天休息,另外一天也不给加班费,平时加班时间公司以650的标准给我算,请问我可不可以讨回每个星期白上的那天加班费?标准工资是以多少来算?,另外工资条我有2个月的没找到,没法准确确定那2月的加班时数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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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6 16: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在特定发展时期或者困难时期可以上六天班,也就是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如果公司规定生产员工每周休息1天的话,这个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如果你某一段时间每周上7天班,公司在后来给你安排了调休的话,也是可以的,这些不算违法,所以走法律程序时一定要慎重。如果要走法律途径,一是要明白对方违反了那条法律,证据要自己搜集。建议你协商解决,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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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6 16: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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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6 16: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的加班费,按照你的平均工资计算,周六周日加班应是基本工资的2倍。工资条没法确定加班时数,你可以去找其他的证人为你作证,比如一起工作的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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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6 16: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常工资的80%,可以计算出你的标准工资。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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