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判刑3年,缓期4年,缓刑期间单位给予最低保障生活费,请问在此期间单位是否应该给予缴纳养老保险。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10-11-26 21: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缓刑 工作年限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判处有期徒刑仍留原单位工作的被告人在缓刑期间是否计算工龄问题的批复》(78)法办研字第11号、(78)劳薪字20号规定:人民群众中犯普通刑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没有剥夺政治权利,仍在原工作单位留用叙职的,在缓刑期间,可以计算工龄。 【开除 缓刑 工龄】而职工因过失被开除(不是刑罚)和因犯罪被判徒刑缓刑(是对犯罪者的考验),仍然留在本单位继续工作,其情况有所不同,应该计算工龄,本人及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以继续享受各项劳动保险待遇。《劳动人事部工资局、保险福利局〈关于受处分人员工资、工龄问题的复函〉》劳人薪局(1983)3号第二条【缓刑期间 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 待遇】《人事部关于国家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1-26 21: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与单位没有脱离关系,此期间单位应该给予缴纳养老保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