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否应该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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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1-1-14 03:4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位战友,退伍后在地方工作,无意中卷入了一起案件,被判了几年,刑满了好几年,一直老老实实的打工,今年孩子要报考公务员,因为他的事政审没能通过,孩子怨恨他离家出走,两年没回家了,前几天见到这哥们,喝了几杯后,一通牢骚,怨念颇重,好劝歹劝一番。。。。。。
回家后想想这事,视乎很不人性化,各位战友,大家看,他当年犯错,孩子又不知道,再说了,他也已经为他的错坐了几年牢,如今也回归社会了,孩子去在为他背书!政府能不能在这个犯罪记录上做点改革,比如说刑满多少年后,只要没有新的犯罪,以前的档案封存只能公安机关办案时查阅,在开具《无犯罪证明》时候,标注一下哪年到哪年 查无犯罪,这样是否可以?
这样是否人性化一点?是否可以更好的给与那些刑释人员融入社会的机会,也可以更好的消除社会隐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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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4 03:4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应该向组织人事部门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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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14 03:4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确实是这样,一点机会都不给 确实不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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