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任意损害公私财物“任意”的主管态度如何理解 ?谢谢! 悬赏分:0 - 提问时间2010-11-2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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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1-29 11: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举例来说:我驾车欲进自家居住小区送购买商品(未购买物业车位,没有车位卡),小区保安不让进,我自行抬起拦车杆,但由于拦车杆以前已经损毁,仅用铁片连接,由于用力上抬造车拦车杆折弯,后驾车进入小区。是否构成任意损毁的行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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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29 11: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不构成。因为损坏公私财物的主观要件为故意,即主观追求破坏的结果,并实施了破坏的行为。你抬拦车杆的行为只是为了进入,而并非为了破坏。出现破坏的结果是因为其本身存在问题(已经破损),在法律是属于多因一果。个人观点,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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