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职后工资应在什么时间内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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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9-6-27 13: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在2007年的11月初同公司办理完工作的交接,公司承诺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结算工资,但到现在还是没有消息,我一再向公司人力资源及相关部门询问,得到的解释是离职表要在各个部门的领导处签完字后,交到人力资源人员手中,他们看到表后才能给结算工资,半年的时间了,也没有受到,所以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员直到现在还是没有明确答复,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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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6-27 13: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离职交接工作时应当同时结算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扩展资料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进行工资支付时应遵守以下几点: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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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6-27 13: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法中没有规定离职后多久把工资结算完的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予结清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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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6-27 13: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离职交接工作时应当同时结算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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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6-27 13: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1\有约定按照约定,本案应当在公司承诺的一个月时间内.2\过了该时间,你应当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否则可能因为过了时效,而对你不利.向劳动部门反映有约定按照约定,无约定合理期限一个月.有约定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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