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1999级中师生泣血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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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15 01: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南省濮阳市1999级中师生泣血诉求 尊敬的各级领导:我们是河南省濮阳市1999级中等师范毕业生(简称中师生),当年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本着教书育人奉献教育事业的目的上了师范。按照当时政策入学后我们就失去了耕地,毕业后辛苦工作十五年,现如今我们却成了无工作、无社保、无耕地、无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弃儿”,甚至连农村合作医疗都不能参加。与1998级中师生是完全相同的背景和条件,但是待遇却天壤之别,目前连最低生活保障也没有。为此我们要求:还我们的工作,还我们的编制,十五年的工资、工龄、五险一金。具体申诉理由如下:一、1999级中师毕业生应该属于工作安置范围内1、根据1997年12月25日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下发《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并轨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1998年全国大部分省市都要实行招生并轨改革,到2000年,全国基本实现新旧制度的转轨。”,“有关中等师范学校招生是否并轨,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决定”。2、1998年4月27日,河南省教育委员会、河南省计划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我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并轨改革的意见》(豫教计建字〔1998〕48号),该《意见》第七部分规定:普通中专并轨生毕业后…….中师毕业生仍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培养目标安排到教育教学岗位任教。3、1998年6月2日,河南省教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并轨改革宣传要点》的通知(教职字〔1998〕268号)附件第一项中“我省从1998年起,省属普通中专全部实行招生并轨。”说明并轨改革是从1998年开始,并未指出1998年就结束;第四部分规定:招生并轨后对师范和农、林、水等艰苦行业或专业有哪些保护政策?中师生源计划继续分配到县、市,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再将生源计划分配到乡。4、1999年的豫教计建字〔1999〕42号文件中的第五条提到“今年普通高等教育和普通中等专业教育的学科及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力度较大,尤其扩大了本科层次、工科专业等招生规模,压缩了中专层次的师范、医疗、政法、工商、税务等主要为财政供给经费岗位培养人才的招生规模,具体落实工作任务较重。”这句话经数位专业人士分析,充分肯定了1999级中师生依然属于毕业后应分配的范围,这和〔1998〕48号和〔1998〕268号文件精神是一脉相承的。5、教职字(1998)268号文件第三项中“1998年全省普通中专招收并轨生的学费标准要严格执行省教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我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中师)并轨生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教财字〔1998〕61号)”,1999级中师生交纳学费标准依然按照此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此可见,1999级中师生的招生、收费、就业等全部符合教职字(1998)268号文件要求。6、1999级濮阳籍中师生毕业报到证上盖有“濮阳市教育委员会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专用章”这又表明了我们毕业后应该分配工作。7、开封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1号文件把1999级中等师范毕业生工作分配问题已经解决,为此,同属于河南省招生计划范围内的中师生,尽快解决工作分配问题理所当然。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我省1998级普通中师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处理情况的报告》(豫教反馈字〔2010〕9号)文件指出,“如无不妥,其他地方亦应按照以上精神处理1998、1999、2000级普通中师毕业生就业问题”。此解决方案对于1999级中师生的就业方式非常不妥,同上级文件精神背道而驰,再加上此反馈意见的时间为2010年,是在我们毕业后长达8年之久才出的意见,试问意欲何为?再者,此文件乃是反馈意见,不是标准文件。所以无法制约豫教计建字〔1998〕48号、教职字〔1998〕268号、豫教计建字〔1999〕42号的文件精神。1999年,我们以高于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的成绩,拿着对于一个农村家庭可以说是天文数字的学费上了师范,然而毕业后,残酷的现实却一次次伤透了我们的心,现如今我们却成了无工作、无社保、无耕地、无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弃儿”,甚至连农村合作医疗都不能参加!请问天理何在!公平何在!正义何在!相信在倡导公平、正义、和谐社会的今天,解决1999级师范生就业指日可待!!!如果我们的合理诉求得不到满意答复,我们将继续向上级政府申诉。强烈要求各级领导审阅重视,尽快解决我们四百多名中师生的合理诉求!  此致敬礼 濮阳市1999级中师生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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