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当月应负担的银行借款利息?会计分录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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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5-18 21: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预提本月应负担的银行借款利息。这个会计分录怎么做。
1)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2)借:财务费用

贷:预提费用
这两个会计分录哪个对呢?各是什么道理呢?麻烦各位给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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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8 21: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预提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按照新准则,预提的租金和短期借款利息已不在本科目核算。预提短期借款利息按照新准则,企业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科目中核算。预提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应付利息”;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 所以按照新准则,第一个分录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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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8 21: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要区别银行借款是流动资金借款还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计提流动资金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银行借款利息
贷:应付利息—**银行—借款合同号在建工程期间,计提购建固定资产借款利息:
借:在建工程—**项目—项目费用—银行借款利息
(利息资本化)
贷:应付利息—**银行—借款合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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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8 21: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行准则下没有预提费用科目了,第二个分录是以前准则下的。借 财务费用贷 应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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