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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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8-4-20 05:3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十个小朋友在小区楼下踢球,其中一人将球踢至路人身上造成损害,是否由其一人承担责任?
2.若被雇佣者因雇佣关系致人损害的,责任由谁承担?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雇主受伤的,雇主怎么主张权利?
3.一天夜晚,甲开车逆行迫使骑车人乙未躲避甲向右拐,跌入修路挖的坑里。负责修路的施工单位对挖坑未设置保护措施,造成车毁人伤。对乙的损失应如何承担?
4.甲、乙为夫妻,均为白领,有一子丙(8岁)。甲、乙离婚后,丙由乙抚养,与乙共同生活。寒假期间,甲将丙接回共同生活15天,其间,丙将丁打伤,丁花去医药费1万元。请问: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5.甲已满18周岁,在校大学生,无经济来源。(1)如果甲在校期间向乙借款6万元,后无力偿还,则应由谁来返还该笔款?(2)如果甲在校期间打伤乙,乙为治伤花医药费5000元,则此费用由谁承担?
6.精神病人甲在其监护人乙的陪同下外出散步,碰到顽童丙上来挑逗,甲去追打,乙制止无效。对于丙所受的损害,乙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拜托各位帮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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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8-4-20 05:38:27 | 显示全部楼层
1、由具体行为人承担责任。2、若雇员系一般过失,由雇主承担责任;若雇员系故意或重大过失,由雇主和雇员承担连带责任。雇员造成雇主伤害的,直接向雇员主张侵权损害赔偿。3、甲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4、原则上为甲。5、皆为甲的扶养人。6、乙承担适当减轻的主要责任,丙的父母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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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8-4-20 05:3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存在什么因果关系吧钥匙和事故完全没有联系的车主没拔钥匙但是那是他的车子他爱拔不拔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车主实际上没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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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8-4-20 05:38:27 | 显示全部楼层
1、学校无过错;2、公安机关提交录像时未尽提示义务,应承担次要侵权责任;3、电视台是直接侵权人,其以公共利益为由抗辩是无理的,其在处理影像时未尽合理的注意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由于电视的播出事实上也对哼哈二将的名誉赞成了影响。其显然应承担侵权的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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