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个房屋买卖问题,我父亲在村里2003年的时候从我大伯那买了一套房屋,院子和房屋共给我大伯现金65000元,并且把我爸爸原居住的一处房屋和一个院也给了我大伯,当时还写了一个简单的协议书,协议书上写着65000一次付清,还有一些兑换房屋的一些面积界限,当时我爸爸原来居住的房屋后的墙外有一些树,我大伯说这些树还归我爸,他不要,协议上写着65000元一次付清,但当时我大伯让我爸爸先付了40000元,说好剩下的慢慢再给,可后来因为我爷爷死后的一点财产问题,我大伯想一人占有,我爸爸不让,就起了矛盾,这样我大伯就反口说那树是他的了,这样我爸爸就把还他房屋款剩下的15000元也停了下来,直到现在没有还清,由于当时这个协议是村里的一个中间人给写的,文字诉说也模棱两可,已留下了很多让人模糊的地方,现在我大伯觉得房屋越来越贵,就把我爸爸告上了法庭,以没有还完房款为名,想要回他的房子,请问像这种情况,法律上能判他要回吗?我爸应该怎么办?一般会是个什么结果。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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