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离婚的姐姐车祸后照顾人和赔偿人如何区分?(有点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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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5-15 17: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姐姐已经离婚,但她的情况有点复杂:3年前由于姐夫向人家借高利贷,为了逃债与我姐姐离婚。我姐姐38岁,一个14岁的女儿和房子判给我姐姐,姐夫净身出户。但两人的感情还是存在的,3年后还清债务,现在两人又住在一起,还未复婚。他们的离婚也是瞒着村里人的。姐姐的婆婆和公公一直与姐姐住在一起,一家人生活融洽,姐姐嫁出去15年,只过年过姐回家几次。我是唯一的弟弟,父母在乡下,我住在城里。
一个月前姐遭遇了严重车祸,40多天还在昏迷,很可能植物人,即使醒了,估计也有非常严重的后遗症。现在姐夫是作为主人积极的处理,照顾我姐姐很好,包括他的父母也淳朴的认为既然我们把女人嫁给他们,出了事情当然他们会照顾的。一点也没提离婚或根本没意识到,并预垫医药费,因为他们当然地认为将来的赔偿款会理所当然归他们支配的。我家人也配合他们,事情的处理以他们为主,我们是以帮忙的性质。
但我是这样认为的:其实这个植物人与他们家没关系的,反而与我们家关系大些。将来的赔偿款要给我家的,当然植物人也要给我们。可能最正确的理解是:第一关系人是我父母和姐姐的女儿,第二关系人是我。 所以他们只会拿到姐姐的女儿的少量抚养赔偿款,我这样认为正确吗?
还有一个问题:当时离婚时女儿的抚养权是给姐姐的,在姐姐这样丧失抚养能力后,女儿的抚养权总要给她爸爸吧,总不会转移给她姥姥即我的母亲吧?
其实我家人很想把植物人和所有赔偿款都给他们,包括姐姐的房子也给他们。但是我家害怕出现这样一个严重后果:几年后,赔偿款他们用了,人又扔给我们。如果姐姐和钱都给我们,她的房子怎么办?我家卖掉它吗,这样她女儿丈夫及公婆都没地方住。
我家很想将所有钱和植物人都给他们,与我家无关,毕竟姐姐出嫁15年了,但我家也不想有后患,有什么好方法吗?
请大家帮忙?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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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5 17: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1\你姐姐的房产由你父母和他女儿继承.2\车祸的赔偿也由你父母和他女儿继承.3\孩子是应由其父亲抚养的.4\姐姐和钱都给你们,房子基本上是由其女儿住,其他的就不好说了不想有后患,就和对方达成一份协议.由他们照顾你姐姐,将来财产都归他们,相当于遗赠抚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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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5 17: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可以单方面申请复婚的,如果可以这样,那就皆大欢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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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5 17: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专钱专用。商量着办,反正要用在你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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