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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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5-18 12: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一乡下一卷皮场上班时,被切皮刀切掉右手无名指第一关节的四分之三。只剩下四分之一。我是老板口头找去上班的,没有签合同,请问这种关系可以认定是什么关系?怎样认定工伤?具体评定几级伤残?赔偿多少?欢迎解答,谢谢!补充:老板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是林业加工方面的。
我们场有三十来人。工资是论天,年底清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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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8 12: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雇佣关系,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伤残几级要经过鉴定才能确定。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及其他用于治疗所花的所有费用,还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参见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及精神损害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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