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干部如何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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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干部如何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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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18 20: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二)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载体。(三)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四)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须经镇领导和保密领导小组同意,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五)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六)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七)不准在国际互联网和公共信息上发布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信息。(八)不准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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