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请问劳动法能让黑心企业伏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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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5-21 09: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在南海西樵某工业区一家具厂任职
由于该厂的合同是厂里自订的一页纸合同
所以该厂试用期为三个月
但合同上只写了试用期第一 月1300和第二个月1500的工资 第三个月的1800没有写
并且扣压了我两个月的工资
现在五月份了 只发第三个月的工资
实在是觉得不合适
所以便申请辞工
这个时候问题就来了
由于招人的那位(已经走了)第三个月试用期的工资本是答应1800的
但这时候我申请辞职
公司以厂里的合同没有写明第三个月1800的为由只答应以第二个月1500的标准来结算
这样我的第三个月第四个月和第五个月的工资都得按1500来算 并且公司的人事部在此期间没有向我提出转正第三个月工资的事
并且大家同等职位的同事都是第三个月就是1800的算
本人尽心尽力地在公司做事
结果就给这种家具厂给坑了
心里很不爽
平时的饭钱电话费答应了报销也是空白说白话

请问我能拿回我的钱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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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21 09: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处理,如果投诉处理解决不了的话,可以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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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21 09: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和厂方协商不成的话就到劳动部门投诉,压2个月工资就是拖欠工资的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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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21 09: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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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21 09: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劳动部门协调,实在不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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