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违法吗,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需要赔偿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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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11-30 20: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因工伤要求请假一段时间,单位同意,也同意为我报销医疗费用。但其实我不想回去上班了,就是说假期过后也不回去上班,说是请假其实就是为了那些报销的医疗费和工资,我们发工资是每月汇到员工银行户头的,这个月是发上个月的工资,打个比方,11月15号拿的是9月16到10月15的工资,12月15号就拿10月16号到11月15号的工资,我11月16号受伤开始请假到12月20号,请假期间12月15号单位会把钱汇到我户头吗,也就是10月16号到11月15号的工资,这段时间我是有工作的,能不能拿到,假期一过我就不想回去上班了,会有什么后果,单位会不会怎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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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30 20: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我建议你,请假虽然得到了单位的同意,但要有单位同意的证据。二、如果你有了单位同意你休假的证据,当你提出辞职后,单位当然要为你补齐工资。因为单位要为你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此之前,单位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当然要支付你工资。三、有了单位同意你休假的证据,你就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当然单位就不能让你承担任何责任。四、如果你不能拿到或补到单位同意你休假的证据了,你最好在休假期间,向单位缴纳病休建议书,并保留好单位收取的证据。五、提醒你,根据劳动合同法,除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一个月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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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30 20: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你用假病假来报销医疗费用,是违反诚信原则的,本质上是一种欺诈行为,是违法的。已经查出。不仅单位要追回报销的医疗费用,若给单位造成损失,你是要负担赔偿责任的。你10月16号到11月15号在正常工作,单位当然应该无条件的支付你工资。但因为存在上述违法的情形,你或许涉嫌违约,你的单位可能会暂扣你的工资,扣除一定的赔偿(例如违约金)后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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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30 20: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你的,单位不能不给,不应该是你的,单位给了也可以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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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1-30 20: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定,如培训等情况下,你的走与留是你说了算,这个跟单位是否报销你的医药费没有直接关系。你要走时要写辞职报告,同时申请将你一个月的工资给你即可,只是你得不到其它离职赔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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