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差额事业单位,1999年全员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退休后除个人部分外,单位一直在为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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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12-1 09: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单位是差额事业单位,1999年全员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退休后除个人部分外,单位一直在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直至死亡。现在有一个问题是,过去退休职工死亡后都是由社保局负责支付如丧葬费等一切费用。到了今年,又去世了一名退休职工,结果当地社保局说:丧葬费由社保局负担,一次性抚恤金由原单位给付,说是国家有文件,后给复印了一份文件: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还包括:石家庄市人事局文件石人[2008]62号;河北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文件 冀人字[2008]159号,只是转发了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没有具体执行办法)。请问像我们这样的事业单位应该执行那一条合适?另外,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中的“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如何理解原渠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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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 09: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有关社保的问题,可以登陆当地社保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去,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和问题的了解与咨询。
那里的回复应该是最权威、最全面、最准确的。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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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 09: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找社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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