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工作1年了,可该单位未跟我签署合同,又没交三金,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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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4 00: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一个私人挂靠的监理公司工作了1年,去年10月份进的公司,当时说好是3个月试用期过后就签合同交三金,可是到了今年3月份过完年,说公司在北京签不了合同,三金交也只能交到北京,然后我们老总就敷衍我,到了5月份他说他在杭州建立个公司给我交,到了7月份我问他他又说要我联系公司文秘给我交,我问文秘他说根本不知道,现在我这个工程竣工了,我要提出辞职了,走前我想让他吧我的三金钱补还给我,虽然我没签合同,但是我从去年10月到今年12月很多次在政府部门质量监督站有签过文件,留有存档,都能证明我从去年10月到今年12月在此公司工作,请问懂的朋友告诉下是否有这个可能将我三金的钱拿回来!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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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4 00: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可以拿回来。按照劳动法,工作前期3个月属于试用期不需要签订合同,也就是说前3个月是3无产品。3个月后在试用期结束后没有被开除,就是被正式录用就要签订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只要有相关证明能够证明本人有在此单位工作过3个月以上,留有记录就可以。而且没有签订合同还有赔偿,工作1年赔偿好像是1个月份到3个月份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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