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供电所员工全年没有休假期,但是可以有事请假。违反劳动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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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12-3 14: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违法劳社部发[20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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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3 14: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违法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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