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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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12-6 21: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护士输错了液体,发现后及时补救,并做了相应的检查,大夫站在医学的角度说这错误和他生命没有关系,即时尸检也不是误用药的问题,现病人病逝,家属没完没了的闹腾,作为当事人该怎么办,适于私了还是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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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6 21: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你说的情况看,应该是患者死亡了。若是这种情况,死亡原因是非常重要的,若死因是自身疾病,与错误输液无关,不构成医疗事故。既然没有因果关系,也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患方若对临床结论的死因有异议,可以申请尸体解剖,以查明死因。私了还是公了的问题,看具体情况。若患者要求不高,医院也愿意息事宁人,可以私了。若患方要求很高,而且查明的死因确实与输液无关,不建议私了。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关键的是死亡原因。刘昭彦律师有问题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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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6 21: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了吧,在我看来为了还死者一个公道还是告上法院通过指定的省级一医院进行尸检才能确定死因,要是私了的话医院既然说和他们没有关系的话也不会赔什么钱的,就算赔了也不多,万一以后觉得亏了再想告的话就不好办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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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6 21: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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