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书记关注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0 | 2021-1-6 10: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申诉书
申诉人:贺昌荣,贺文,肖秀成,
住巴中市巴州区水宁寺镇佛龛村一社。
事由:王淑华,女,与2000年5月31日在家忙于插秧,中午突然天降特大暴雨,为了防洪抢险,巧遇电线落地,王淑华路经此处被触电身亡,后经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由水宁寺镇佛龛村一社赔偿死者费用49868.00元,至今已十六年未见分文,其家资产不可表述,祖辈是善良朴实的庄稼人,如今丈夫失去妻子,伤心过度致左眼失明,儿子没有母亲加上家庭贫寒媳妇离家出走,78岁父亲伤心过度离世,留下将近80的母亲孤独一人,成了一个三无靠的家庭,一、无房住,二、年老多病,三、债墙高筑,生活困难,特据申诉,请求人民政府收回49868.00元赔偿款及16年利息。

申诉人:肖秀成、贺昌荣、贺文

2016年11月15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