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损害,有责任;无损害,无责任。也就是说,有损害发生,造成损害的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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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5-25 16: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试用侵权法原理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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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25 16: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应当包含加害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这四个要素。因此“有损害,有责任;无损害,无责任。也就是说,有损害发生,造成损害的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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