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付前开发商能否使用已出售的商品房做办公室或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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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5-26 15: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月我在开发商手中买了间精装现房,等我定金和首付都交完以后,居然发现有人住在里面。而且已经有段时间了,里面臭烘烘的。我要求换房遭到拒绝。现在和我一起买的别的房间的业主已经拿到新房子了,我还没拿到。我要求里面的人搬出来,又遭到推脱。说是别人拿到房是因为贷款下来了,我没拿到是贷款没下来。我又要求贷款下来后让住在里面的人搬出来,但也得不到保证。我想问:未交付前开发商能否使用已出售的商品房做办公室或住人,如能够,是不是要交房屋税。另外,开发商刻意隐瞒里面住人,使我买的新房变成二手房,里面新的家用电器变成二手电器,是不是得给我一些补偿。
寻求大家的帮助。。。。。。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我的房子是否属于这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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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26 15: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不可以的,首先开发商就违约了,这个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你想要这个房子也可以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如果协商不行,就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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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26 15: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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