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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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0-5-27 10: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的女儿是一个·残疾朋友,他于2009年3月与武汉一家建材公司签了1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合同到期之后,该公·司在美有与我女儿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下,他说是出于仁道主义, 一直在继续交社保金。请问这样子合法吗、在没签定合同下他还有没有继续交社保的义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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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27 10: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人单位只有帮其本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所以如果你女儿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了,单位完全可以不缴保险。另外想提醒一下的就是,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终止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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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27 10: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到期了,就不用交社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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