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交通事故责任书的时候,可不可以要求先划分好主次责任的赔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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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5-31 21: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签交通事故责任书的时候,可不可以要求先划分好主次责任的赔偿比例?这样我心里才有底,不然签了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后,交警和对方勾搭好,让我次要责任,六四开,我四的话,我不是亏大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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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31 21: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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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31 21: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交管部门,现在一般是不划分责任比例的。双方可以持事故认定书到保险公司作为索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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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31 21: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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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31 21: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一般不分比例,只出责任,如果认为有问题可以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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