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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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0-5-28 21: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子是我爸爸单位的房,买房子的时候我爸爸已经去世几年了,买房子的钱是我出的,但是收据上是已故的爸爸的名字,现房产证上是妈的名字,我一直和爹妈住在一起,现妈已去世,想将房子改为我的名字,这个房子是遗产房吗?我还有一妹妹,需要给他分吗?
我一朋友说像这种我们一直和老人一起居住的这种房子不属于遗产房,而且妹妹没有尽过赡养义务,过户要怎么做呢?有律师吗和我QQ聊吧,我QQ是 49701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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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28 21: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假如有证据表明购房款确均为你所出,不是家庭共有财产或者你父母的个人财产所购买的话,不应该成为遗产,可以不与你妹妹分割。
但是,假如不能证明的话,应该构成遗产,在无遗嘱继承的前提下,按法定继承处理,你与你妹妹均分。
在此情况下,你若证明你妹妹确实未对你已故的父母尽过赡养义务成立的话,法院可以酌情少分或者不分你妹妹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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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28 21: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若提供不了有效证明(买房时父母向你借钱的借条),房子一人一半。有证明如:买房时欠条借款2万,现在房子值30万,分家产时你妹妹给你【(30-2)/2】+2=16万房子归妹妹或你支付14万房子归你。不要妄想作假借条,法律讲究谁主张谁取证,意思是你要证明父母买房借你钱,你需要拿借条及你父母笔记到法院指定笔记鉴定机构鉴定。费用不低,且鉴定费要你自己出,你妹妹不用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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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5-28 21: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遗产,遗产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你妹妹肯定有继承权,并且你们的权利大小相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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