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猫学生被退学:惩治虐杀者,为何只能隔山打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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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6 11: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山东理工大学的一位大学生“虐猫”触发舆论的广泛争议。不过,调查核实后,校方依据学籍管理规定,已经对涉事大学生予以退学。与此同时,对涉事大学生存在的心理异常问题,也进行了相关心理性辅导。但是,这样的处理依旧没有平息纷争。因为,在众多“爱猫人士”的眼里,这样的处罚不够“致命”。
就事论事,在“虐待动物”的认知中,目前,主要体现在“爱猫爱狗”的群体中。因为,“猫狗”在一定程度上,属于最主流的宠物。甚至,养猫养狗人士,都自我戏谑为“猫奴和狗奴”。所以,就“虐猫行为”来讲,之所以能引起较大的关注,很大程度上,与背后的“群众基础”有很大关系。
当然,就“虐猫”而言,人们之所以愤怒,除却猫是主流的宠物,更为主要的一点是,“虐猫行为”本身不符合基本的道德规范。甚至,会让人觉得“行为变态”,同时还会联想到“虐人”的情境。所以,“虐猫事件”被“挖坟”后,自然就会触发公愤。
但是,就国内的法理规定,“虐待动物”并没有特别明确的界定。这导致,在一定程度上,只能以道德的视角对虐待行为进行审视。因为,作为动物来讲,自身没有具体的主体维权意识,而所谓的权益尺度,也只能依照人性的尺度去落实。
这种情况下,如果动物没有具体的归属主体,很难受到确定性的保护。所以,就上述大学生“虐猫”的行为来讲,也只能受到“公共性的审判”。至于法理层面的审判,最多也就是“行政处罚”。所以,当学校祭出“予以退学”的决定时,其实更多是以人性的尺度在惩罚这位大学生。而对于保护动物不受侵害的实践上,其实并没有过多的价值增量。
于此,就这起“虐猫事件”而言,就算虐猫大学生的“学历前程”被毁,但依旧只是周边性的打击,并没有形成具体行为和相应惩罚的映射性打击。甚至,就事件的走向来看,从最初的“人虐待猫的事实”已经异化成“人围猎人的现场”。不得不说,国内的动物保护主义,还需要走很长的路。无论是法理规则,还是人性考量,都需要长足的完善。
要知道,“虐待动物”是心理变态,还是利益驱使,这应该很值得去追问。因为,从影响的性质上,这并不是一回事。如果,只是心理变态,那么本质上就是病态的人,通过虐杀动物来释放某种不正当的情绪。而作为利益驱使的层面,可能虐杀者就是为牟利,而选择购买或者观看虐杀动物视频的人,才是真正的心理变态。
当然,绝大多数时候,“第二种”的可能性较多(也可以认为,“第二种”容易被发现的可能性更大)。因为,一个人如果只是为体验虐杀的快感,那么他(她)周遭的人,会很容易地发现他(她)行为的不正常。因为病态的不正常,很多时候是并发现象。
所以,对于“虐杀行为”来讲,更多是“变态诉求”的一种原罪。目前来看,我们并不能很好地解释这种变态的嗜好。因为,这就跟人们观看恐怖影视剧一样,不能简单地归为病态或非病态。但是,明知道不是艺术演绎而成的影视资料,还去购买观看,这就是一种鼓励犯罪的行为。
当然,正常的“屠杀”和非正常的“虐杀”,从根本性上讲都会造成动物的死亡或残疾。但是,为何效果和影响就不同呢?这本质上是道德伦理问题。事实上,有关动物保护主义的很多观点,之所以不能被普遍性推广,也在于不同地域所信奉的伦理道德不同有关。
同样是导致动物生命的终止,“杀鸡”,“杀猪”,“杀羊”,“杀牛”,在普遍范围内是被接受的。但是,“杀狗”,“杀猫”就会存在较大争议。这种纷争,在某种意义上,是缘于固定性伦理造成的纷争。并且,已经成为普遍性的公论。
所以,“虐杀”可能就更要不得。因为“虐杀”本身带有更强烈的戏谑成分,也就是以玩弄的行为,对动物进行残杀。在这个问题上,就是不怎么喜爱动物的人,也可能会作出反对。因为,这是对生命普遍性存在的极大不尊重。
然而,无论是“人性主义的考量”,还是“动物保护主义的考量”,目前来看,还没有走向绝对性的“生命主义考量”。甚至,就舆论的纷争而言,主要逻辑在于“虐猫者如此残忍,会不会对人也会如此残忍”。这种逻辑,很大程度上,并没有体现出爱动物,只是更担忧人的安危而已。
所以,对于围猎这位“虐猫”大学生的舆论群体而言,可能动物保护主义群体,只是其中的一个分支群体。因为,就目前舆论审判的势头来讲,人们所谈到的惩罚尺度,已经完全走向“人性主义的考量”的尺度上。至于猫的死活,貌似并没有过多的考量。
甚至,可以确切地讲,养宠物的人,也不见得都是动物保护主义者。很多人养宠物,只是单纯地把宠物当作一种“可寄托”,“可控制”的附属物。“物化的属性” 还是较强的。所以,很难说,维护宠物的权益,能与人的权益完全分开。
另外,民间对“流浪宠物”(猫狗)的治理,以及“家养宠物”(猫狗)的管理,历来争议不断。是因为,回到终极的问题上,人们只关注自己的利益,而忽视“宠物的存在”对周遭的影响。所以,长久以来,这两股势力纷争不断。
“爱宠物的人”总觉得“不爱宠物的人”,没有爱心。可是,“不爱宠物的人”,又嫌弃“爱宠物的人”没有公德(比如,遛狗玩猫不拴绳不铲屎)。总之,都在找对方的原因,却从来不拿自己的问题进行开刀,这促使,人的问题最终被转嫁到动物身上。
事实上,有很多宠物被虐待,就是源于主人的“不作为”(比如,遛狗玩猫不拴绳不铲屎)。所以,对于动物保护主义的实践之路,很大程度上,除却要严惩虐杀者,更为主要的是,在全社会中建立起宠物之于人与人的基本契约。要不然,“虐杀者”只会由明处转向暗处,变得更加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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