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不迁出户口应该如何处理?苦恼!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0-6-8 11: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离婚1年半,女方拒不迁出户口,且以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作为是否迁出户口的条件,法院不受理户口迁移诉讼,公安部门也处理不了,请问该如何处理,公安部门对户籍的管理还是存在漏洞的。女方已不再户籍处居住,派出所已经无法掌握女方的真是居住地,试问这符合规定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6-8 11: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你们是否为法院判决离婚。如果是的话,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另,如果是协议离婚且在协议中有关于女方离婚后迁出户口的条款可申请法院裁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