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超市工作,不签合同,还不让走,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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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7-9-6 17: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一家小超市工作,做了几个月,他没有和我签合同,后来的员工有那个规定辞职多少天,就可以走的制度,可是是自己拟定出来的,这样的合同合法吗?我辞职快两个月了,他还不放我走,谈了很长时间也是不放人,我该怎么办?劳动局告的话有用么?那些人只要收点钱就不会管事了,,,,
我什么证据都有,因为压了一个月的工资,所以我觉得走了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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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6 17: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超市工作,不签合同,还不让走,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一个月劳动者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离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一个月劳动者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要求离职,不用提前递交辞职报告,不签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在先,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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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6 17: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劳动法规定,从辞职之日起,到第30日就可以走了,,没有放不放的说法,你自己走就可以了,,因为你走了也不违法,,同时如果你还希望得到劳动补偿,可以去你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劳动仲裁,这样他欠你的保险。。。都可以补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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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6 17: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指望法律来救你,折腾不起的。赶紧找工商局,劳动局,仲裁委员会,能把事解决了就算了。最好找熟人直接跟超市协商,比找什么局都好。如真的出不来气那就去法院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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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6 17: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可以到劳动部门仲裁解决,但得有证据。比如有同事为你作证。按理说公司企业都怕把事情闹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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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6 17: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1 正式工作辞职的话是提前一个月辞职报告一个月后方能离职2 可以主张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3 如有扣押工资情况可主张返还4 未交社保可以主张缴纳社保5 先将你的主张诉求至劳动仲裁 对仲裁结果不服或有异议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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