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的第二职业收入怎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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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6-5 17: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判决,被强制执行;现其已内退,又从事第二职业。法院准备封存其原单位内退的工资帐户,其收入和留下的生活费怎么计算?能否把被执行人的应发内退工资,全部封存?(烦劳各位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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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5 17: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1、第二职业的收入也是其个人收入,强制执行时,第二职业的收入也可能被执行:会通知其第二职业的单位协助执行,当然,如果法院查不到其第二职业单位的,可能不会执行了。2、原工资:一般执行时应给留下必需的生活费,一般不会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但具体留下多少,由法院确定。3、绝对不会全部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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