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婚后按揭 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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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0-6-3 16: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6年结婚,2007年按揭一套房产,首付5.6万,贷款13万当时价值18.6万,2008年4月丈夫意外去世,已经还贷13各月,缴纳本金4000元,利息14000元。此后一直有我自己还贷,月供1000元,自己还得带一个3岁的儿子。
现在丈夫的父母想分割遗产,我知道应该有他们的份额,但是现在遇到如下问题:
1 评估费用应该由谁出
2 现在的房子增值了,是按现在的价值,还是按照2008年4月的价值
3 他们认为用现在的价值(他们给了一个建议价30万)-12.6万元(13万-4000元)=17.4万元进行分割。
4 我感觉这样分割不合理。应该按比例分割。我计算过了,到2008年4月已经缴纳6万元占房子的34%,应该分割30万×34%=10.2万进行分割。不知道那种更合理。
5 房子入住时进行了装修2万元,现在也想分割,这部分可以分割吗?我可以让他们带走实物吗?我没有现金
6 丈夫去世后有一份10万的保险金,没有写受益人,可以用它来偿还我们夫妻共同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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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3 16: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1、所有受益人共同分担;2、按现在的价值;3、分割价值这样计算的,你丈夫去世之前的绝对剩余价值用于分割,也就是说你之后还贷的那部分钱可以等比放大;也就是说房子的现在价值*(13/总年限)就是用来分割的财产,公公婆婆各有一份,你和儿子各有一份,另外你可以以小孩尚未成年为由,增加可以分割的比例;一般来说法院会照顾的。4、你的算法也不正确,应该按照贷款的时间比例进行分割,之后你一直有还贷的那部分钱可以等比扣除,或者在实际用于分割的时候用来等比抵扣;5、装修2W如果出示发票,可以计算在房子的价值之内,不过一般评估公司不会单独给你计算,就算计算在内,也是算在剩余价值内的,而不是按年限分割的,因为这2W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如果你们双方协商一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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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3 16: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1、评估费用你们双方协商确定,这个不会很大的,你们可以大约估出一个数字分割算了,没有必要必须找评估机构的;2、房子增值了,当然是按照现在的实际房价来分割啦;3、正确的计算方式应该是就拿总房价30万来分割,然后减去你们已经付出的首付、贷款、利息等费用,包括第一条所说的评估费、过户费等等,以及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等等,,,也就是这拿总房价减去13万的贷款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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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3 16: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商吧,保险金也在继承范围内。一.评估费双方协商出。二.先做这样2步来算:1.假设房子值30W,那你首先分15万,剩下的15万再分两半,你和孩子7.5,老人7.5。2.房子还欠款(算算还有多少银行存款要还),你问问两个老人,是否可以先一起将银行欠款还清,然后再分割,如果他们不愿意,这对你是不公平的,这只是个理想模型。但要分房子得分债务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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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6-3 16: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公婆啊,我觉得你和你儿子是第一继承人,装修费应该包括在房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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